“云集品”又三名骨干人员依法被警方逮捕,云集品“消费返利”共骗了3亿人!
百科 · 2020-03-04 14:42:01
    近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 “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犯罪案的三名融水籍犯罪嫌疑人莫某某、李某某、朱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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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莫某某、李某某、朱某某为获得云集品电商平台的提成和分红奖励,通过直接推销和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发布云集品平台链接等方式,拉人头注册云集品会员,加入的会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下线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其三人均已达到全球销售副总裁的级别,下线层数均在25层以上,下线人数均达十万人以上,其行为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传销公司营销模式是大致相同的,大家应该来看看云集品营销模式,社会上如果出现了类似营销的公司,这个时候你应该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云集品营销模式,开网店拉下线,介绍新的会员就能获得“返利”的机会,这种营销模式与传销公司营销的方式没有任何区别,与过去被捣毁的传销公司营销模式几乎一样,碰到类似的一定要注意。

  据了解云集品实为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简称,此前就有网友爆料,该公司疑似从事传销工作。

  近日调查发现,云集品的受害者不只有普通市民,还有诸多供应产品的企业。

  云集品传销团伙被端多名主犯落网

  3月19日夜间,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2019年3月18日,深圳警方对“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潘某等多名主要嫌疑人。

经查,该团伙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成立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要求会员缴纳一定费用取得加入资格,通过设立多等级的会员制度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他人继续参与,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经查,该团伙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成立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要求会员缴纳一定费用取得加入资格,通过设立多等级的会员制度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他人继续参与,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而除了本次本抓的潘某之外,记者调查到,云集品公司的“二号人物”李晓云在今年1月29日,因涉嫌犯罪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事拘留。

  对于云集品的模式,相关人士表示,传统的传销模式是以拉人头为目的,然后让加入的人交入会费。而云集品则试图让更多的会员通过购买价值虚高的商品发展店铺,实际上等同于变相的网络传销。

  在民间传销研究者看来,云集品所谓的“消费返利”违背经济学原理。“从价值规律来看,买卖双方永远是对立的,云集品实际上是把买方和卖方的概念混淆了。”在传销界,云集品的手法并不新鲜,打着“返利盘”的传销早在2003年就已经出现,而批上电商外衣的传销数量也早在2011年前后达到高峰。

  危机爆发之前,云集品早已被执法部门多次点名。

  早在去年6月17日,宁夏盐池县公安局官方新媒体《平安盐池》发布文章《TPS云集品涉嫌传销骗局 警方提醒:警惕上当受骗》。

  去年11月,广西柳州市工商局发布的一则《柳州市工商局关于2016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群众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公示》提及,当年该单位组织开展了“云集品”涉嫌网络传销排查工作。

  云集品官方曾宣称,其会员数近1000万,但根据多位多位云集品相关人士保守估测,云集品实际核心会员人数在一百万左右,涉案金额超过一百亿元。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传销团体被端案。

  早在2018年12月,兆云集团传销骗局就被传报

  40岁的吴金霖于去年就在多地注册了超过50家空壳公司。随后他又盯上“虚拟货币”,推出了所谓的“兆云金”,实际上是非法传销活动。

  2018年6月,经人举报,警方将兆云集团一锅端了。

  2017年以来相继在陕西、深圳、杭州、南京等地注册50多家空壳公司,对外统称为“兆云集团公司”。为达到非法敛财目的,其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在官网自称是国际领先的全球化产融结合生态型企业,公司业务庞大,依托科技、事业、金融、文化等推动健康事业发展,拥有多家大型子公司,并在杭州、南京、西安、深圳等地设立了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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