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由于其自身技术特性可建立由电子数据到电子证据的可信通道,法官没有必要将时间浪费在证据是否真实上,将大大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
近日,在一起诈骗案件中,因被害人众多、分散于全国各地,且单笔犯罪数额小、数量多,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法院借助区块链技术,对该案的电子证据进行了有效的加密存储。此案也成为全国首例成功审结的区块链存证刑事案件。
随着区块链技术从民商事案件审判向刑事案件审判的延伸,“区块链+司法”应用越来越广。
国家网信办3月发布了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清单,首批备案的197个区块链信息服务中,法律科技相关的项目超过16%,是排名第一的行业。
“区块链与司法存在天然结合点,其中区块链司法存证是重要一环。”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信息安全处处长来疆亮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打通信任数据“最后一公里”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2年被确认为独立的证据类型至今,电子数据的数量已在各类司法证据中达到七成以上的比例,未来几年电子证据或成主流的证据类型。
但海量的电子数据如何高效固化为电子证据,并被司法认可,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在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延来看来,电子证据在防篡改上先天不足,作为技术手段的区块链可以解决电子数据固定难、采信难等存证问题,区块链存证是区块链技术在法律领域最容易实施的一项应用。
“我们对2012年至今,所有出现电子证据或者电子数据关键词的文书进行检索发现,只有7.2%的电子证据被司法明确认定。”腾讯法律创新中心负责人吴平平认为,如果法院本身把区块链技术应用起来,建立基于区块链的由电子数据到电子证据的可信通道,或许能解决电子数据的法院采信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事实上,互联网法院均已展开了区块链存证的司法实践。去年6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在全国首次确认了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去年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其受理的第一案――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也使用了区块链取证技术;今年3月,广州互联网法院上线联盟链“网通法链”,与运营商、金融机构、企业等统一存证接口,用技术印证补强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
“区块链由于其自身技术特性可助力打通信任数据的‘最后一公里’,建立由电子数据到电子证据的可信通道,法官没有必要将时间浪费在证据是否真实上,大大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吴平平说,区块链有区中心、时间戳、防篡改、共享、透明等基本特征,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干了什么事情都可以被完整记录,并且不可篡改,这恰恰契合了司法对证据真实性的要求。
主流是司法联盟链
目前,区块链存证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公链锚定的方式,另一种是更为主流的方式即司法联盟链(指有若干个机构共同参与管理的区块链,每个机构都运行着一个或多个节点,其中的数据只允许系统内不同的机构进行读写和发送交易,并且共同来记录交易数据),有法院自建链,也有社会第三方建的链。
业内普遍认为,搭建司法联盟链需要具备技术、数据、通道等几个要素,即联盟链有安全可靠的技术能力,能将大量数据汇集上链,并且有通道将这些数据直接输送给司法机关。
记者注意到,除三大互联网法院均推出司法联盟链外,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等互联网巨头也在司法联盟链上频频发力。
“目前无论在法律层面、技术层面还是实际应用层面,区块链技术在司法存在中已初步构建起一定架构。”
初期落地案例不多
尽管司法机关和第三方机构对司法区块链持“拥抱”态度,初步架构也已经搭建,但腾讯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只有不到400个案件的区块链存证在司法领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