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I”数字货币传销骗局 全国已有49人获刑
百科 · 2020-03-04 14:50:41

  近期,近千名“MBI”传销组织会员在马来西亚槟城的MBI国际集团聚集维权,其中一名女子因“试图阻止警方执行任务”被当地警方拘捕。中国驻槟城总领馆也提醒中国公民要理性投资,依法维权。MBI已被中国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认定为传销组织,建议中国公民选择正规、合法、成熟渠道投资,不轻信无保障高回报承诺。据了解,该传销组织在国内发展会员已经超过200余万名。

  鉴骗了解到,“MBI”传销组织是马来西亚恩必爱集团(MBI国际集团)旗下的社交理财平台。MBI集团创办人是张誉发。旗下拥有40多家产业链。MBI网站资料显示,张誉发是马来西亚籍第三代华人,祖籍广东省。

   该传销组织要求,新人必须要申购价值700到35万元不等的“M币”虚拟数字货币(2016年初更名为易物点)才能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可以参与理财平台上的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相应的会有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静态收益有广告位、赠送的美金(换取易物点)、分红点,收益主要来源于“易物点”每年定期成倍数拆分,“易物点”可以挂卖,也可以直接通过VISA卡在实体店消费,购买商品。动态收益有广告奖、娱乐奖、游戏奖,收益来源于发展下线,其奖励形式为回馈“M币”。

   会员只能提取变现后的55%,剩余的30%用于继续购买易物点,10%作为交易手续费,5%必须用于购买“Mmall商城”的物品,且“M币”挂卖价格只能托高不能压低。

  2012年,何振球、古希萍通过马来西亚籍人员张誉发加入“MBI”传销组织,并将“MBI”传销带入我国。何振球、古希萍为方便从事MBI传销活动,介绍发展更多下线,牟取暴利,通过建立会员群、成立多个工作室等方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进行MBI宣传和会员招募。何振球明知“MBI”活动涉及传销,仍在我国境内发展会员,其账户名下发展的下线多达20余万人。 2016年12月7日,何振球、古希萍等12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徐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到1年半不等,并处罚金60万到10万不等。

  鉴骗了解到,截止目前包括何振球、古希萍在内,我国已有49名“MBI”传销骨干分别获刑。

  在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书上鉴骗看到,2014年7月,陈日云在广东省深圳市经李子凤介绍加入“MBI集团”旗下的“MFC”传销组织,并成立“大爱团队”发展下线,并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用广告奖、娱乐奖、游戏奖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2015年12月,陈日云领导“大爱团队”成员在深圳市注册成立双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租用酒店房间成立工作室,制作PPT、视频等来讲解宣传“MFC”,并多次组织会员到马来西亚总部参观等来发展MFC会员。

  2016年3月,浠水县工商局、浠水县公安局发现被告人李红、陶云、汪春娟、杨国光等人在浠水县帝元大酒店五楼512室组织宣传“MFC”传销活动。案发后,浠水县公安局冻结了传销资金374万余元,查扣赃款1127.3万元。截止2016年5月,被告人陈日云账户收到下线人员账户逐级或越级转账2032万余元。

  2017年11月21日,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陈日云、陈燕芳等八人有期徒刑六年到缓刑二年不等,并处150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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